顯示原始碼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Send via e-MailPrintPermalink × **這是本文件的舊版!** 7.17 二陽併病,太陽初得病時,發其汗,汗先出不徹,因轉屬陽明,續自微汗出,不惡寒。若太陽病證不罷者,不可下,下之為逆,如此可小發其汗。設面色緣緣正赤者,陽氣怫鬱在表也,當解之薰之;若發汗不徹,徹不足言,陽氣怫鬱不得越,當汗之。不汗,則其人煩躁,不知痛處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更發汗則愈。若其人短氣但坐者,以汗出不徹故也。何以知汗出不徹?以脈濇故知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