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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雜病論:辨陽明病脈證並治:9.30 [2025/04/24 17:18] – ↷ 頁面guiben:辨陽明病脈證並治:9.30被移動至傷寒雜病論:辨陽明病脈證並治:9.30 chinhant傷寒雜病論:辨陽明病脈證並治:9.30 [2025/04/27 13:00] (目前版本) – 外部編輯 127.0.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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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**9.30** **9.30**
-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[[調胃承氣湯]]。+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[[桂本方劑:調胃承氣湯]]。
  
-[[調胃承氣湯]]+調胃承氣湯方
  
 甘草二兩(炙) 芒硝半斤 大黃四兩(酒洗) 甘草二兩(炙) 芒硝半斤 大黃四兩(酒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