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頁面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本頁是唯讀的,您可以看到原始碼,但不能更動它。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,請詢問管理員。 ===== 礬石丸方 ===== 礬石三分(燒) 杏仁一分 右二味,末之,煉蜜為丸,棗核大,納臟中,劇者再納之。 * 出自:[[傷寒雜病論:辨婦人各病脈證並治:16.33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