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原始碼舊版反向連結回到頁頂 Send via e-MailPrintPermalink × **這是本文件的舊版!** 3.31 凡作湯藥,不可避晨夕,覺病須臾,即宜便治,不等早晚,則易愈矣;如或差遲,病即傳變,雖欲除治,必難為力;服藥不如方法,縱意違師,不須治之。